妨害安全驾驶一男子被判刑

原标题:妨害安全驾驶一男子被判刑

羊城晚报讯记者郑达,通讯员苏倩雯、彭帅、郑俏报道:1月24日,珠海香洲法院公开开庭宣判一宗妨害安全驾驶罪案,被告人余某因搭乘公交车拒绝出示健康码,并拉拽正在驾驶车辆的司机,危及公共安全,被依法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这是珠海法院审结的首宗妨害安全驾驶罪案件。

2021年9月8日下午,喝完半斤二锅头的余某出门逛街,并于18时许准备搭乘公交车回家。余某上车后未主动出示健康码,司机蔡某立即要求查验。余某酒意未消,情绪失控地对司机破口大骂,且扬言要殴打司机,更直接上前扒开驾驶室安全门,拉扯司机蔡某把在方向盘上的右臂,司机蔡某紧急刹停搭载着20余名乘客的公共汽车并报警。民警到场后,将余某抓获。

香洲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余某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驾驶人员使用暴力,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其行为已经触犯刑律,构成妨害安全驾驶罪。被告人余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余某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香洲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余某拘役六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