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晚8时,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宣传部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联合摄制的五集电视专题片《零容忍》第二集《打虎拍蝇》播出。
通过贵州省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王富玉案,甘肃永登县低保办主任赵永琏侵害困难群众利益案、江苏仪征基层粮站贪腐案,反映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老虎苍蝇一起打,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就在身边、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纪检监察就在身边。
2019年,江苏省仪征市纪委监委查处了一系列国有基层粮站案件,仪征15个基层粮站中有14名站长被查处,其中5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
问题线索是仪征市纪委监委在日常监督中主动发现的,在对全市基层粮站进行检查的过程中,发现多家粮站的对公账户,以及一些和粮站有业务往来的企业对公账户,都和粮站站长私人账户之间存在财务往来。
李翾旻(江苏省仪征市监委委员):按道理,粮食企业收购也好、销售也好,应当是公对公的事情,公账户和粮站的负责人个人之间的账户发生经济交往,这个是异常的。
循着疑点调查下去,多家粮站站长“靠粮吃粮”的问题浮出水面,手法多种多样,其中之一是在粮食等级上做文章。
高时林(江苏省仪征市陈集粮站原站长):收购的时候是按照三等粮收购的,后来化验达到二等粮标准,差价当时也没有明确说,就这么装在自己身上了。
三等粮和二等粮收购价虽然每公斤只差几分钱,但粮食量大,累积起来就不是一笔小钱。陈集粮站原站长高时林通过这一种方式,就套取了10多万元。
丁虹娟(江苏省仪征市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委副主任):“等级粮”直接损害老百姓的利益。粮食的等次,老百姓实际上是没有话语权的,更多的还是适应粮站的这个规则。
另一种具有普遍性的手法,则是贪污“升溢粮”。粮站从农民手中收粮时,如果粮食水分、杂质超标,按国家标准要扣除一定斤两;之后粮库通过烘干、除杂等处理,通常会产生一定溢余。例如100斤粮食经过“扣量”按98斤收购,实际去除水分杂质剩了99斤,多出来的一斤粮就属于“升溢粮”。一个收粮季下来,积少成多,数量也颇为可观。出现“升溢粮”本身是正常现象,按规定属于国有粮食,应该登记入账,一些人却隐瞒并私卖“升溢粮”、侵吞粮款。仪征市多名粮站站长都存在这种行为,获利从十几万、几十万到上百万不等。
吕孝廷(江苏省仪征市仪扬河粮食中心库原主任):升溢部分就打到我们账上,有时候会打到我们卡上。我们仪征所有粮站都这样操作。
转自:新黄河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