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 记者 成小珍 通讯员 粤市监)12月1日起,《广东省市场监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
近日,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条例》,《条例》共七章71条,包括总则、监管职责、市场准入、市场监管、社会监督、法律责任等内容。据介绍,此次修订融合了近年来广东市场监管改革实践,并对市场监管领域关系社会经济发展的问题作出有针对性的规定,在多个方面实现了新的突破。
立法目的更加明确。《条例》将“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作为立法目的之一,增加“诚信透明”“便民高效”原则,同时对监管依据、适用范围和对象都作了相应修改,使得市场监管更加精准。
监管职责更加明晰,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在市场监管中的职责,明晰许可改备案事项后监管部门的职责,避免由于许可事项的调整出现监管漏洞或真空。《条例》明确,不同层级的监管部门对同一市场主体及其生产经营行为均有监管职权的,原则上由最低一级监管部门实施监管;规范综合执法和监管重心下移,将有效解决多头执法、执法扰民等问题。专门就基层监管机构建设进行规范,确保监管“下得去”“接得住”“管得好”。
智慧监管更加突出。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监管,对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监管作出规定,打造市场监管领域以数据治理为核心的智慧监管新模式,将有效解决部门之间信息壁垒、信息孤岛等问题,切实提高监管效能。
信用监管更具指向。将“双随机”抽查比例频次、概率与信用等级、风险程度相关联,明确信用监管、信用承诺、信用记录、信用信息公开及纠错、失信惩戒、信用信息应用及保护等制度,有效发挥信用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作用。
安全监管更加强化。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实行全覆盖的重点监管,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安全等重点产品,建立健全以产品编码管理为主要方式的溯源体系,有利于落实民生产品全过程质量和安全责任。对投诉举报、风险监测等发现的问题进行核查,对普遍性问题和市场秩序存在的突出风险进行专项检查,守牢市场安全底线。
网络监管更加规范。《条例》明确网络交易平台要落实身份信息核验等各项制度,保障网上支付安全,同时要求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按要求提供涉及监管的相关信息,这些规定对于解决电子商务快速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侵权假冒、恶意欺诈等问题,将发挥示范推动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