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李某某和前夫范某离婚时,因两个女儿的抚养权归属问题产生纠纷。李某某主张两个女儿均由其直接抚养,而范某也主张两个女儿由自己抚养,或小女儿由自己抚养。本案一审判决作出前,大女儿年满十四周岁,小女儿年满十周岁,小女儿曾患癫痫、神经纤维瘤等先天性疾病,长期由母亲李某某照顾。
一、二审诉讼期间,两个女儿均强烈要求一起随母亲李某某生活。但一、二审法院均判决,大女儿由李某某抚养,小女儿由范某抚养。小女儿表示无法接受判决结果。李某某遂申请再审。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认为,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是解决抚养权归属问题的基本价值取向。本案中,小女儿现已年满11周岁,具备一定自主意识且意愿坚定;小女儿从小由母亲照顾较多,随母亲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两个女儿手足情深,均表示不愿分离。综上,法院改判两个女儿均由李某某直接抚养。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出,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是婚姻离异案件的难点。离婚时子女是随父或随母,不能简单机械地一分为二,各养一孩,而应充分考虑子女情感及意愿,把充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放在首位。(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章程 通讯员:吁青)
来源: 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