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人故意隐瞒行程被华蓥公安机关训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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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17 00: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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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华蓥发布)

原标题:3人故意隐瞒行程被华蓥公安机关训诫

5月16日,华蓥市公安局明月派出所民警对古桥街道古桥社区3名男子因故意隐瞒邻水旅居史行程进行了警示和训诫。

古桥街道古桥社区在对该辖区居民5月1日以来有无邻水旅居史的排查工作中,发现租住在古桥社区三组的3名男子只报备了成都旅居史,却没有报备邻水旅居史。华蓥市公安局获知情况后,立即开展调查。

据了解,王某甲,王某乙以及邹某都是邻水县人,近期在华蓥务工,租住在古桥街道古桥社区3组某居民楼。5月3号,3名男子回到邻水居住了一段时间之后一起到了成都,再回到华蓥。

民警现场查验了3人的行程码和核酸检测情况,目前3名男子主动居家隔离,也完成了3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对于3人的行为,民警现场进行了训诫,告诫3人拒不执行当地疫情防控规定、严重扰乱当地防疫工作,该行为已经超出法律所允许的范围,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华蓥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华蓥市全域实施临时静态管理的通告(第6号)》的有关规定,已构成违法行为;如再不遵守规定,将依法对3人进行治安拘留 ;如3人的行为导致扰乱公共安全,引发社区疫情传播,构成犯罪,将会受到严厉打击。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当前华蓥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无论自己和家人是否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的密接人员,或为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都应该如实向单位或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登记报备,对个人行程做到不瞒报、漏报,并积极配合当地相关工作人员开展健康管理,遵守居家隔离规定,依法维护自己与他人的生命安全。公安机关对个别心存侥幸心理、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有隐瞒事实、恶意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的,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记者:张开凡 曾永波 谭池(实习)

编 辑:彭 欢

责 编:苗贵华

值班编委:雷长生

监 制:阳天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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